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铝工业发展的意见


黔府发[2004] 23号


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铝工业发展的意见
发文日期:2004-10-23
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进一步加快铝工业发展,是发挥我省独特的能源和矿产资源组合优势、把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和经济优势的必然要求,是培育壮大优势原材料工业、把我省建成全国重要原材料基地的迫切需要,是抢抓西部大开发历史机遇、实现“十年重点突破”的重要举措。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大力度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若干意见》(黔党发〔2004〕13号),推动我省铝工业加快发展,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推动我省铝工业尽快实现重点突破
  我省是全国铝工业资源大省,进一步加快铝工业发展,具有良好的资源禀赋、物质基础和人才技术条件。全省现有铝土矿资源保有储量3.75亿吨,占全国总量的16%,居全国第2位,资源保护良好,后备资源充足,特别是能源和矿产资源组合条件优越,在全国具有明显的比较优势。经过建国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的建设和发展,现已形成年产70万吨氧化铝、56万吨电解铝的生产能力,分别占全国总量的12.8%和7.4%,已成为在全国具有一定影响的重要铝工业基地;以中铝贵州分公司、遵义铝业股份公司和贵阳铝镁设计研究院为代表,从地质勘探、科研设计、建筑施工到采、选、冶、加工生产和经营管理相互配套的铝工业体系基本形成,为我省铝工业大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我省是国家规划布局的重要铝工业基地之一,进一步加快铝工业发展,面临难得的机遇和有利条件。省委、省人民政府把铝工业作为我省加大力度实施西部大开发、加快产业结构调整的重点领域之一,明确提出要把铝及铝加工等优势原材料工业作为新兴支柱产业加以培育,为我省加快铝工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国家大力推进电力体制改革,开展电力大用户向发电企业直接购电试点,为我省整合优势资源、实施铝电联营、加快建设大型铝工业基地创造了体制条件。我省实施“西电东送”工程建设取得了重大进展,随着一大批电源项目陆续建成投产,我省电力供给将较为充裕,加上电价等方面的竞争优势,为我省加快铝工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铝及铝产品特别是高端铝产品市场需求日益扩大,为我省做强做大铝及铝加工业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在西部大开发的推动下,各类投资主体纷纷进入我省参与铝工业发展,投资主体多元化的格局正在加快形成,为我省注入了新的活力和动力。
  进一步加快我省铝工业发展,必须适应经济全球化和国际国内市场一体化的新形势,充分认识铝工业作为资源型、资金密集型和规模效益型产业的特点,充分发挥我省铝工业发展的比较优势和后发优势,坚定不移地走集团化、规模化、集约化的发展路子,坚定不移地走铝电联营、上下游配套的发展路子,坚定不移地走全省统一规划布局、资源优化配置的发展路子。要尽快改变铝电长期分割的状况,大力推进铝电联营,为我省电力工业长远发展提供稳定市场,促进铝工业和电力工业协调发展。要切实解决小散乱问题,按照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加强规划引导和宏观调控,提高产业集中度,推进技术创新,节能降耗,促进资源综合有效利用。要尽快解决资源地质勘探与铝工业发展不相适应的矛盾,坚持资源勘探先行,加强详查和精查,为铝工业加快发展提供重要保障。要着力解决我省铝工业精深加工水平低、产业链短、经济效益不高的突出问题,大力发展铝精深加工,延长产业链,不断增强我省铝工业的综合竞争能力和抗风险能力。要妥善处理好铝工业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坚持生态立省,坚持发展与环境综合决策,走可持续发展道路。
  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必须认清形势,统一思想,认真贯彻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深刻认识加快我省铝工业发展的必要性、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机遇意识、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抢抓机遇,乘势而上,推动我省铝工业实现大发展。要紧紧围绕加快我省铝工业发展的重点任务和关键环节,进一步建立健全政策支持体系、工作协调机制和相关管理体制,妥善解决铝工业发展中的矛盾和问题,使铝工业发展尽快实现重点突破。要严格按照省委、省人民政府的统一要求和部署,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加快把铝工业培育成为我省重要的优势产业。

  二、进一步加快我省铝工业发展的目标和原则
  从现在起到2010年,是我省铝工业加快发展的关键时期。不失时机地推动我省铝工业在规模、质量、效益上迈上新台阶,是实现铝工业大发展、加快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按照重点发展氧化铝、配套发展电解铝、大力发展铝加工的总体思路,我省加快铝工业发展的目标是:到2010年,氧化铝、电解铝年生产能力分别达到200万吨和100万吨,铝深加工产品达到电解铝生产能力的三分之一左右,基本建成以贵阳和遵义地区为主的铝电联营、上下游配套的大型铝工业基地。在此基础上,到2020年形成与全省能矿资源条件相匹配的氧化铝、电解铝生产能力,铝精深加工水平和产业规模效益大幅度提高,国内外市场竞争力显著增强。为了实现上述目标,必须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第一,坚持按资源定规划,按规划定项目。在加快资源地质勘探的基础上,切实发挥规划的调控作用,优化产业布局,合理配置资源,集中力量加快大型铝工业基地建设。
  第二,充分发挥我省能源和矿产资源组合优势,与建设大型铝工业基地相配套,积极引导和鼓励铝工业企业与电力企业实施铝电联营,促进铝电双方优势互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协调发展。
  第三,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中心,以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为动力,强力推进铝精深加工,加快形成集铝土矿、氧化铝、煤炭、电力、电解铝、铝加工为一体的产业链,全面提高铝工业的核心竞争能力和经济效益。
  第四,打破产业分割和地区分割,大力推进体制和机制创新,统筹兼顾各方利益,妥善处理好省内与省外、省与地方、资源供给地与资源加工地之间的关系,充分调动各方的积极性。
  第五,坚持公开、平等、竞争,在资金、技术、环保、安全、劳动保障和后续深加工能力等方面实行规范的市场准入标准,为各类投资主体创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在择优比选的基础上,实行谁有能力谁牵头、谁有实力谁控股,促进股权结构、投资主体多元化,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真正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第六,坚持资源合理开发与环境保护并重,运用经济和法律手段,辅之以必要的行政手段,加强对铝工业发展的引导和调控,走新型工业化道路,提高技术水平,降低单位能耗,扩大企业规模,减少环境污染,坚决防止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

  三、进一步加快我省铝工业发展的重点工作
  
(一)加快地质勘探进度,抓紧制定铝工业中长期发展规划。近期要以探明的铝土矿资源储量为基础,抓紧完善和实施贵阳、遵义铝工业基地铝土矿资源优化配置方案。合理安排铝土矿资源勘探布局,重点加快贵阳市清镇、修文和遵义市务川、正安、道真以及黔东南州、黔南州等地铝土矿的勘探步伐,加强清镇猫场地下大型铝土矿的采选技术攻关。要在普查的基础上加强详查,掌握更多的精查储量,以保证铝工业发展的需要。加大资源公益性调查评价资金投入,有序推进矿业权市场建设。在探矿权与采矿权合理配置的前提下,鼓励国内外投资者参与我省铝土矿资源风险勘探,实行资源勘探市场化。
  在加快铝土矿资源勘探的基础上,按照总量控制、统一布局、环保把关、择优比选的原则,合理规划氧化铝、电解铝及铝加工项目开发的时序和空间布局。由省经贸委牵头,编制全省“十五”后期和“十一五”铝工业发展规划。由省国土资源厅牵头,配套编制铝土矿资源勘查与开发专项规划。铝工业发展规划要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总体规划等相关规划相衔接。新建或扩建氧化铝及电解铝项目,必须符合全省铝工业发展规划和铝土矿资源开发专项规划。

  (二)大力推进铝电联营,加快以贵阳、遵义地区为主的大型铝工业基地建设。铝电联营是发挥我省能源和矿产资源组合优势、有效降低铝工业企业生产成本、增强我省铝工业市场竞争能力的根本举措。
  近期要结合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对贵阳、遵义铝工业基地原则上采取点对点电力直供方式实施铝电联营,具体方案待业主与有关部门充分论证,报省人民政府同意后报国家核准实施。加快桐梓电厂及其配套电煤基地的前期工作,配套遵义铝工业基地的电力直供。在加快完成煤炭资源勘探的基础上,尽快确定贵阳铝工业基地的直供电源项目,抓紧开展前期工作。省电网公司要在过网和保安电源安排上给予积极支持,省价格部门要积极协调制订可行的过网费和备用容量费标准,确保电解铝厂正常、安全、平稳生产。今后要按照国家电力体制改革的方向和要求,结合我省能源基地建设和电力市场变化,进一步完善铝工业电力大用户向发电企业直接购电的政策措施。
  贵阳铝工业基地近期要以贵阳片区铝土矿保有资源储量为基础,重点建设中铝贵州分公司120万吨/年氧化铝扩建项目和第四期17万吨/年电解铝项目,争取今年正式开工建设,力争2005年底中铝贵州分公司达到氧化铝120万吨/年、电解铝40万吨/年的生产规模。同时,在核定可采储量的前提下,根据贵阳片区剩余可利用资源储量,在评估论证的基础上,再安排一个80—100万吨/年氧化铝项目及配套电解铝项目。遵义铝工业基地遵义县片区氧化铝总体建设规模按80万吨/年考虑。按照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近期应加快项目前期工作,争取国家早日核准,适时开工建设。同时通过铝电联营方式,实施配套扩建电解铝项目和新建直供电源项目。
  加快项目法人组建。按照铝电联营、股权结构多元化、有利于争取国家支持、有利于正确处理省内外企业利益关系和尊重历史、照顾现实等原则,尽快完成铝工业项目法人组建,确保项目前期工作和建设按计划推进。原则上贵阳铝工业基地由中铝贵州分公司控股建设。遵义铝电联营各项目法人未组建前,氧化铝项目建设由中铝公司牵头负责,电解铝项目建设由乌江公司牵头负责,铝电联营直供电源项目建设由华电集团牵头负责。各牵头单位要尽快组织开展前期工作,并在今年底前完成项目法人组建和项目申报。省人民政府将与项目法人或牵头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并进行考核。对拟纳入规划的项目,有关部门和单位可先提供地勘资料给项目业主开展前期工作,经论证审批颁发采矿许可证时再按规定收取采矿权价款和采矿权使用费。

   (三)大力发展铝精深加工,积极推进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HTSS〗把发展铝精深加工、延长产业链、提高产品附加值作为促进我省铝工业加快发展的重大举措。积极支持和鼓励开发预拉伸板、结构型材、精密锻件、超硬铝合金等高性能结构的铝合金材料生产技术。加快建设国内紧缺、现代化的高硬、高韧的铝箔、铝板、铝带等铝加工生产线。大力发展易于运输的铝带、铝板、铝箔等产品。积极发展汽车、船舶、建筑装饰、食品、医药包装用等铝加工产品。
  全面放开铝精深加工市场。对到我省从事铝精深加工的外来企业,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在项目审批、电力供应、资源配置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和适当优惠。省内现有铝工业企业,特别是中铝贵州分公司和遵义铝业股份公司,要积极发展连铸连轧和铝精深加工产品,延长产业链;在同等条件下,其产品要优先保证省内其他铝精深加工企业生产的需要。省内现有铝加工企业要加快技术改造和产品创新,完善配套生产设施,扩大生产规模,提高产品科技含量和市场竞争力。
  瞄准国际国内铝工业技术前沿,紧紧围绕我省铝工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强跨行业的交流与合作,积极开展产学研联合攻关,大力推进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十五”后期和“十一五”期间,要重点加强铝土矿坑采技术和选矿工艺研究,加强利用低品位铝土矿生产氧化铝等技术研究和攻关,完善大型预焙槽电解技术,大力发展连铸连轧高精铝板带生产技术,鼓励开发高性能结构铝合金材料等深加工生产技术,推动铝工业结构调整,加快铝工业由粗放型向集约型、初级产品向高精尖产品生产经营的转变。

  (四)加强矿产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和环境保护,促进铝工业可持续发展。
  依法加强铝土矿探矿权和采矿权管理,整合现有矿山,加快后续矿山建设。对拥有探矿权但缺乏资金勘探、不采取合作转让等方式加快勘查的,探矿权有效期过长或勘查面积过大限期不能提交勘探成果的,以及占有资源量与矿山实际生产能力不相称的,依法注销或调整其探矿权。对现有矿山达不到设计生产能力的企业,限期进行整改,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依法调整矿区范围和资源占用量。对新办矿山和从现有采矿权范围调整出来的铝土矿资源,根据全省铝工业发展规划和铝土矿资源开发利用规划,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积极引入市场机制确定采矿权人。根据省铝土矿勘查和开发利用专项规划,在清镇、修文和遵义县铝土矿资源集中区新办矿山,最低生产规模必须在10万吨/年以上。按照规划和市场配置资源的要求,创新办矿模式,推动矿产资源开发上规模、上档次、上水平。要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要求,抓紧制定和实施铝土矿资源保护和综合利用规划,进一步规范矿业秩序,实行保护性开发,提高采收率,降低贫化率。有重点、有计划地选择一批铝工业项目,大力开发和推广应用资源节约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积极开展循环经济试点,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效率,努力使单位产值物耗、能耗有明显降低。
  切实落实国家环境总量控制的有关政策措施,严格环境执法,减少铝土矿开采和氧化铝、电解铝生产以及铝加工过程中废弃物的排放,抓紧制定综合利用废弃物的激励政策,建立治理废渣、废水、废气等污染物的长效机制。省环保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对现有电解铝生产企业执行环保标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达不到排放标准或超过排污总量的要限期治理,治理后仍不合格的,要予以停产或关闭。继续淘汰落后的生产工艺、设备和产品。新建或扩建氧化铝及电解铝项目的建设规模和生产工艺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实行环境保护设施“三同时”制度。价格、电力部门要充分利用电价等杠杆,促进铝工业结构调整。对于达到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的中铝贵州分公司、遵义铝业股份公司等企业,要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统一的电价政策,提高其市场竞争力。

  (五)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形成有利于铝工业加快发展的利益导向机制和相关约束机制。对新建铝工业项目,要通过制定合理的税收等利益分配制度和产值统计办法,合理调节资源供应地与资源加工地之间的利益关系。实行统一标准,综合采取经济、行政、法律等手段,坚决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坚决禁止引进不符合规划和国家产业政策、技术落后、污染环境、浪费资源、影响可持续发展的项目。对不符合规划和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的项目,不予批准用地,不予配置铝土矿资源,不予供电。省发展改革、经贸、财政、税收、国土资源、工商、科技、招商、价格和电力等部门要从财税、市场准入、电价机制、技术研发和招商引资等方面,尽快制定和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措施,为加快铝工业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对加快铝工业发展其他方面的政策措施,也要根据实际情况逐步加以完善。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四年十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经济管理  工业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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